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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7年度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04-09 11:26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各区县经济商务局:

  根据《四川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现将省厅制定的《2007年度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于今年12月10日前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年度总结报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度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2007年度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工作主题,继续全面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商务执法和普法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为推进商务新跨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认真梳理本级商务执法依据,明确界定本单位商务执法权限和范围,全面完成“三项清理”工作。及时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商务部门的法定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内设机构和岗位,确保商务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实施行政处罚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经营性活动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数额(价值)10000元以上,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撤销审批文件或许可决定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依法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上级商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商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制止违法行为。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各地制订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在报送备案的同时,应及时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在各级人大和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流通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监督商务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扩大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认知,构建和谐商务执法环境,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完善商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或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对本机关内部和下级商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进行案卷评查,加大行政机关内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减少外部行政争议。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应注重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辩法析理,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力争使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

  八、深化政务公开

  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化、经常化。全面贯彻《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及《四川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四川省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四川省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制讲座,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商务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将行政执法和普法有机结合,通过典型商务行政案例宣传商务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普及综合行政法律提高商务行政执法水平,达到执法带动普法,普法促进执法的“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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